宁波一司机为省几元钱停车费,在路口等红灯时现场拆卸、更换车牌!交警:罚款5000元、记12分

 2026-07-08 14:31:05  阅读 51  评论 0

摘要:为了省下小额停车费,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,在路口明目张胆套牌换号牌,属实是捡了芝麻、丢了西瓜。 近日,宁波海曙交警就查处一起荒唐的涉牌违法,司机利用等红灯的间隙现场拆装车牌,全程被公共视频抓拍,最终付出惨痛代价。 6月26日上午9点55分,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
为了省下小额停车费,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,在路口明目张胆套牌换号牌,属实是捡了芝麻、丢了西瓜。

近日,宁波海曙交警就查处一起荒唐的涉牌违法,司机利用等红灯的间隙现场拆装车牌,全程被公共视频抓拍,最终付出惨痛代价。

6月26日上午9点55分,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曙大队二中队接到预警,车牌号为浙B2Z***的黑色轿车涉嫌套牌,当时车辆正行驶至柳汀街与长春路交叉口西口,等候红灯临时停车。

执勤警力立即火速赶赴现场拦截处置,与此同时,路口公共视频完整记录下全程违法细节。短短三分钟,警力赶赴现场的间隙,驾驶员张某趁着红灯停车空档,自作聪明现场拆卸、更换车辆号牌,整套违法操作一目了然、证据确凿。

9点58分,执勤民警顺利拦停涉事车辆,当场在车内查获驾驶员刚刚拆卸下来的原车号牌。面对清晰完整的视频,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让人哭笑不得的是,张某并非使用假牌、废牌,而是挪用了自己名下另一辆货车的号牌,违法初衷仅仅是为了规避停车收费,贪图一点小便利。

不少驾驶人存在误区,认为“自己的车牌、自己用”不算违法。民警明确普法纠正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,属于明确的交通违法行为,无论号牌是否为本人名下,都属于涉牌违法范畴,不存在“自用合规”的说法,将依法收缴号牌、扣留机动车,并处相应处罚。

最终,驾驶人张某因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,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。区区几元停车费,换来高额罚款和满分重罚,得不偿失。

交警温馨提醒:一车一牌是法定通行底线,涉牌违法没有侥幸、更没有特例。私自套用、挪用其他车辆号牌,会扰乱交通管理秩序,属于重点严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广大驾驶人务必摒弃贪小便宜的心态,严守交通法规,切勿因一时投机取巧,付出沉重的违法代价。

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董力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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